随着电子商务模式的越发成熟,基于网络销售保险的新型模式,愈发引起保险公司重视,全国有近60%的保险公司已开通了网络销售和服务平台,网络保险已经成为消费者购买保险不可或缺的渠道。
联壹致力于推动中国保险电子商务技术的革新和市场的培育,即将推出专业为车主提供的车险、盗抢险、意外险、互助险等产品的在线销售。
目前联壹已联合了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大型保险公司共同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即将实现网上保险实时投保,打造互联网保险平台,突破地域,让车主享受足不出户的网上投保。
联壹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业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目前已服务过万个客户,间接服务过亿车主用户。接下来,联壹将一方面联合更多优质大型保险公司为车主提供专业保险产品,一方面联合经销商共同为客户提供本地化线上线下保险服务,最终实现“让所有车主在联壹买到最合适的保险”。
一、赔偿标准:
1、投保金额:40元/年
2、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RMB5000元,具体以保险公司实际核算的赔付保额为准。
3、如车主重复购买盗抢险(即另外再向保险公司购买《车辆盗抢险》),只赔付一次,赔付原则参照盗抢险赔偿通用条款。
4、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承保
二、保险责任:
1、保险生效条件:
江门市联壹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壹公司)已将其车载GPS车载终端设备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针对已安装激活且按时交纳车载GPS服务费及按时交纳车载终端移动通讯费的摩托车,而且属于联壹公司投保的摩托车(以下简称保险车辆)负相关保险责任。
购车本人年龄需达到18岁周岁以上,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对于购买“盗抢险”的用户,联壹公司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提供与投保期限相同时间内的免费咨询和协助索赔服务。
2、赔付条件:
在保险单上约定的保险有效期限内,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3个月未查明下落所造成的保险车辆的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3、除外责任:
(1) 车主及车主允许的驾驶人自行拆除GPS车载设备而导致产品失效,未按时交纳GPS监控服务费或未按时交纳车载终端移动通讯费而导致的监控服务缺失。
(2) 保险摩托车的轮胎(包括备胎)、钢圈、后视镜、车尾箱及其内容物等非全车遭盗抢而发生的零部件、附属设备及随车物品的损失;
(3) 车主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4) 车主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保险车辆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5) 车主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保险车辆被盗窃破坏、抢劫或被抢夺;
(6) 保险车辆与车主或车主允许的驾驶人同时失踪,租赁性质的保险车辆承租人同时失踪;
(7) 车主及其家庭成员、车主允许的驾驶人员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8) 保险车辆在修理或被扣押期间被盗窃;
(9) 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导致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10)尚未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新车,其身份证件(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随车丢失;
(11)车辆全车被盗抢、抢夺,但并未盗抢或抢夺成功,在此过程中受到损坏而产生的修复费。
(12)非全车盗抢仅车上零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而导致的损失。
(13)保险车辆未上正式牌照或仅上临时牌照时遭受的损失。
(14)车主发现车辆被盗后,车主有义务立即且主动联系联壹公司后台客服人员,在联系上技术人员之后的15分钟之内配合技术人员确定找车方案,于联系上技术人员之后的一小时之内展开找车行动;如车主在发现车辆被盗后,因车主的不积极配合造成的车辆丢失、损毁的,责任由车主自行承担。
(15)保单中列明的其他除外条件。
三、赔偿处理
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车辆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以实际出具的保单上列明的保额为准。
2、若车辆的实际价值低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按车辆的实际价值扣除免赔后进行赔偿;若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车辆的实际价值按释义内容确定。
3、绝对免赔率为20%,月折旧率为2%,以购车发票购车日期为准。
4、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被保险人如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的,每缺少一项,另增加0.5%的绝对免赔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原配的全套车钥匙缺失的,另增加5%的绝对免赔率。
5、上述各项免赔率按累加为计算原则。
6、车主及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7、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车主及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8、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被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车主,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车主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9、理赔时车主必须出示本服务单,作为理赔有效凭证。
一、车辆投保说明:
在您购买本产品后,会收到《安全责任险服务单》、《安全责任险保单》及产品发票。安装产品时我司工作人员会为您开通“同城车商圈”会员服务,您可以通过您的会员账号查询您车辆投保保额、保单号、保单有效期等内容,也可以通过《安全责任险保单》查询保单详细信息。
1、您的保单原件是理赔时最重要的凭证,理赔时必须提供保单原件,请您务必妥善保管。
2、同城车商圈安全责任险必须在车载设备安装完成上线后才生效。
二、保险除外责任说明
1、车主及车主允许的驾驶人自行拆除保险车辆导航定位车载设备而导致产品失效、未按时交纳导航定位监控服务费或未按时交纳移动通讯费而导致的监控服务缺失;
2、保险车辆的轮胎、电池、后视镜、车尾箱及其内容物等非全车遭盗抢而发生的零部件、附属设备及随车物品的损失;
3、车主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4、车主因违反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保险车辆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5、车主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盗抢破坏、抢劫或被抢夺;
6、保险车辆与车主或车主允许的驾驶人同时失踪,租赁性质的保险车辆承租人同时失踪;
7、车主及家庭成员、车主允许的驾驶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8、保险车辆在修理或被扣押期间被盗窃;
9、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导致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10、尚未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新车,其身份证件(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随车丢失的;
11、车辆全车被盗抢、抢夺,但并未盗抢成功或抢夺成功,在此过程中受到损坏而产生的修复费;
12、非全车盗抢仅车上零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而导致的损失;
13、被盗抢车辆在两个月内被成功寻回后,期间产生的部分零配件丢失或受到损坏而产生的修复费;
14、乙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违法或犯罪行为引起的责任;
15、其他未尽事项,详见产品责任险条款有关除外责任的相关规定。
三、理赔注意事项
1、车辆发生盗抢后,车主应在24小时之内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并联系我司找车,PICC报案电话为95518。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两个月未能查明下落(未追回被盗抢车辆)时,您即可联系我司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递交以下理赔资料: 保单原件、驾驶人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车钥匙、报案回执、案件未侦破及车辆未寻回证明、养路费报停证明或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车辆管理所已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其计算登记系统内记录,并停止办理保险车辆登记各项登记的证明。
2、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20%。
3、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如您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买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另增加0.5%的绝对免赔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原配的全套车车钥匙缺失的,另增加5%绝对免赔率。
4、上述各项免赔率按累加计算原则。
5、如您在索赔时未能向保险公司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公司将不负赔偿责任。
6、保险公司在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车主及保险公司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7、保险公司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被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车主,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车主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 计划介绍
家庭守护抗癌无忧计划是e互助平台推出的旨在重树家庭顶梁柱的互助计划,参与计划的任何会员一旦罹患癌症,将获得其他会员的义务均摊式互助。
● 会员义务
计划内任一会员不幸确诊罹患癌症,其他会员将义务发起互助,每人每次均摊最多3元。
● 会员保障
会员加入家庭守护抗癌无忧计划,成为计划互助会员的次日起,满180日后(该180日以下称“观察期”)至终身期间如罹患癌症,根据不同年龄段可获得不同的最高互助金额,如下:
年龄(周岁,含周岁当年) | 最高互助金额(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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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 | 60万元 |
31-40 | 50万元 |
41-50 | 40万元 |
51-55 | 20万元 |
56-60 | 10万元 |
61以上 | 自互助会员计划生效之日起至确诊罹患癌症之日期间均摊的互助金总额 |
● 重要提示
1、参加年龄:18周岁-60周岁。
2、计划保障期间自观察期满到终身。
3、请认真阅读并理解《家庭守护抗癌无忧计划条款》的全部内容。
4、会员加入计划之时应身体健康、未患过癌症,脑血管疾病,冠心病,心肌病,主动脉疾病,肝硬化,急/慢性肾炎、严重糖尿病、癫痫、精神科疾病、智力发育不全等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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